刘少波:加强金融科技人才培养,助力数字经济转型发展

来源:南方高等金融研究院 发布时间:2022/05/13

近日,我院执行院长刘少波接受《金融科技时代》杂志专访,探讨当前金融科技发展情况及未来趋势以及如何加快培养高素质金融科技人才以化解人才缺口窘境。

01

抓住数字金融机遇 加速经济转型发展

《金融科技时代》:近期发布的《金融科技发展规划(2022-2025年)》明确了金融数字化转型总体思路、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实施保障。在全球疫情的影响下,您认为金融数字化转型将对未来经济发展产生哪些重大影响?

刘少波:《金融科技发展规划(2022-2025年)》是人民银行制定的第二个金融科技发展规划,说明国家金融监管部门对金融科技发展的高度重视和精心谋划。金融数字化转型对推动经济数字化转型和经济发展必将产生深远影响,新冠疫情将加速这个进程。


首先,金融数字化转型改变了人们的支付方式,使得资金的流通不再依托物理媒介。在疫情期间,电子化的健康码成为居民外出必备的通行证,使得手机这一移动终端的普及率突破了前疫情时代的上限,残障人士、老年人口等弱势群体所面临的数字鸿沟问题得到重视。严格的防疫措施限制了疫区内的线下接触,使得原本缺少动力使用数字化支付手段的群体逐渐接受了这种新型的支付方式。这一系列变化使得数字化的支付结算方式获得近乎完全的普及,纸币逐渐退出绝大多数的交易场景,这大大降低了货币流通的成本,提升了货币流通的速度。支付结算的数字化在便利居民的同时,也使得资金在经济实体之间的流动留下数字化的痕迹。可以预见,随着未来数字人民币的推广使用,货币当局对宏观流动性总量、结构和货币乘数等特征的动态监控能力将得到大大强化,可以更精准地对症下药,制定和调整货币政策,从而提升货币政策的有效性。另外,监管当局运用大数据技术掌握资金流动的痕迹,可以及时识别并制止洗钱等非法经济活动的发生,提高经济犯罪的成本。


其次,支付结算的数字化使得企业和消费者之间的交易流水记录得到完整保存,信用数据得以沉淀。数字化的流水记录包含着关于经济个体的经营特征、消费偏好、还款能力等关键信息,成为了金融机构客户画像的重要素材。数据痕迹等另类数据的沉淀使机器学习算法获得了应用的空间,金融机构可预先设计好契合场景并实时优化算法,结合电子化系统和物联网等智能终端对客户的信用资质进行实时的动态评估,取代人工风控,从而实现授信和放款的智能化,更精准地满足客户的金融需求。具有数字化流水记录的商户或个体消费者被纳入金融机构或金融科技公司的白名单中,获得一个可以随时支取的借款额度,获取信贷服务的便利度得到提升。


再次,金融数字化转型可以推进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金融部门使用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区块链等技术的能力增强,可以深化金融数据要素的应用,提升了识别客户金融需求的准确度,令金融供给更为精准、敏捷。金融的本质是信用关系的构建,在传统金融模式下,金融机构只能在是否有抵押品和经严格审计的财务报表等硬信息框架下辨别借款人的信用资质,有抵押品和标准财务报表的大企业客户更容易获得资金,而没有抵押品和标准财务报表的中小企业则常常被拒绝在金融服务的门槛之外。金融数字化转型使出借资金的金融机构可以通过分析企业经营行为留下的数字痕迹,更全面地理解企业的商业模式和经营现状,并基于此预测企业未来的现金流情况和按时还本付息的概率。因此,金融数字化转型可以使借款人信用资质的识别方式突破传统以抵押品为核心的信用生成框架,金融机构可以使用更多元的大数据信息评判中小企业的信用状况,从中识别有融资需求的低风险客户,拓展普惠金融业务。有研究发现,这种纯科技的风控机制在效果上并不比传统的信贷模式差。


最后,金融数字化转型强化了金融机构控制传统风险的能力,弱化了金融加速器机制,降低了信贷市场对宏观经济波动的影响,但同时也可能产生新的风险。在数字化手段的加持下,金融机构可以更轻易地识别经济实体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更准确地判断借款人的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从而将贷款的违约率控制在一个较低的范围。同时,由于很多银行贷款都是以不动产特别是房地产做抵押的,在金融加速器机制下,当经济遭受负面冲击时,房价、信贷与经济之间很容易形成恶性循环,这也是许多金融危机的主要形成原因。金融数字化转型使金融机构开始使用大数据风控模型,使得为企业尤其是小微企业提供无抵押的信用贷款成为可能,这减弱了房价与信贷之间的关联,房价下跌不会导致信贷收缩,也就不会导致经济加速下行。就此而论,金融数字化转型有可能弱化了金融加速器机制,增强金融与经济的稳定性。另外,金融科技的发展也可能衍生出新的风险。譬如,数据的共享和使用不当可能泄露用户隐私,或导致金融消费者面临网络欺诈风险;先进的信息技术被不法分子掌握可能导致金融机构面临被网络攻击的风险,而开发算法所产生的漏洞也可能形成损害用户或机构利益的威胁;多个机构使用相似的算法交易策略极易在金融市场层面引发趋同风险,掌握先进信息技术的头部金融科技公司占据过多的市场份额,容易产生垄断风险。这一系列金融科技发展产生的新型风险将对未来经济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亟须社会各界的关注并防范。


02

深化数据要素应用  健全现代金融体系

《金融科技时代》:在金融科技快速发展的当下,要高质量推进金融数字化转型,健全适应数字经济发展的现代金融体系,需要从哪些方面进行完善?

刘少波:数字经济是一种基于数字技术的经济,其生产率的高低取决于数据信息的获取质量、处理效率及其传输速度。数字经济可以渗透进工农业生产及服务业劳动之中,形成“互联网+”,将成千上万的生产者和消费者聚集在一起。一方面,这使得经济活动形成的痕迹可以通过数字化的形式沉淀下来,成为可供金融机构评估信用资质的依据,帮助其解决“风控难”的问题;另一方面,数字经济具有显著的网络外部性,数字经济时代所追求的规模经济,是通过扩大网络用户规模、提高平均利润进而实现收益最大化的,因此,金融机构通过与数字经济特别是平台型企业的客户群对接,可以解决“获客难”的问题。


健全适应数字经济发展的现代金融体系,其关键问题在于如何深化金融数据要素的应用,既要能够充分挖掘数据中潜藏的信息价值,准确测算出借款人的违约率,又要保护数据安全,尊重用户隐私,在兼顾数据使用和数据安全的过程中满足数字经济期限灵活、金额小、频率高、用款急的非标准化金融需求。因此,健全这一体系还需要从以下4方面方面进行完善。


一是要进一步完善立法,兼顾金融数据价值挖掘与确保金融数据安全,制定金融数据共享的行业标准。由于数据产权界定暂未清晰、数据共享和交易的法律规范与流程不完备等,需要解决若干现实问题:第一,是数据是否或者如何在不同法律主体间交换,比如金融机构和相关的平台型科技公司;第二,是按照数据获取最小化原则,金融机构或金融科技公司过量获取不必要的数据是否违反《数据安全法》和《个人信息保护法》;第三,根据数据受限使用原则,采集的数据必须用于特定的、受限的目的,金融机构或金融科技公司通过大数据分析借款个体的信用资质可能有数据伦理和法律风险,数据安全和数据使用的权衡需要在立法层面得到完善。


二是要大力推动技术研发,完善金融数据共享技术。大力发展和推广隐私安全技术,积极应用联盟链、差分隐私、联邦学习、多方安全计算等技术,打破数字经济系统内部、金融机构之间的数据孤岛,实现“数据可用不可见”“数据不动价值动”。政府层面应探索建立跨主体数据安全共享隐私计算平台,在保障原始数据不出域的前提下规范开展数据共享应用,确保数据交互安全、使用合规、范围可控,提升数据要素资源配置效率。


三是要全面塑造金融机构的数字化能力。金融机构应强化数字思维、培育数字文化,提升全员数字素养,将以数连接、由数驱动、用数重塑的数字理念深度融入企业价值观,建立技术从“支撑使能”向“价值赋能”变革的数字化认知,增强对数字化趋势的洞察力与适应力,实现全价值链、全要素优化配置,构建以用户、场景为中心的金融服务体系,全面提升数字时代金融机构的核心竞争力。


四是要搭建新型金融基础设施。第一,需要统筹规划数据中心建设,建立健全金融数据中心智能化运维机制,加强多场景协同联动,推动运维管理模式转型升级;第二,需要架设安全泛在的金融网络,实现移动金融终端和固定传感设备统一接入、管理和控制,为大数据信贷、大数据风控等金融业务提供海量物联网数据支撑,推进线上线下、内外部多渠道融合互联,促进云管边端一体化协同发展;第三,需要布局先进高效的算力体系,促进云计算技术规范应用,为金融业务提供跨地域数据中心资源高效管理、弹性供给、云网联动、多地多活部署能力,为金融数字化转型提供更为高效而精准的算力支撑,逐步培育一批有价值、可落地的金融应用场景。


03

把握正确方向路径  联合培养复合人才

《金融科技时代》:当前,金融科技应用领域不断扩大,成果显著。新时期推动我国金融科技从“立柱架梁”全面迈入“积厚成势”的新阶段,需要从哪些方面着手?高校在其中将发挥什么作用?

刘少波:尽管金融科技的底层技术纷繁复杂,创新形态层出不穷,应用场景不断拓展,但其实质在于运用现代前沿信息技术赋能金融业发展,推动金融业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以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


随着我国金融科技从“立柱架梁”全面迈入“积厚成势”的新阶段,今后的关键在于把握金融科技发展的正确方向和科学路径,使其真正着力于对金融业进行有效赋能,使金融业更好地回归本源,不断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质量和效率。具体而言,第一,大力推进金融机构的数字化转型,强化其在资金获取、客户搜寻、授信评估、风险定价、发放贷款、贷后管理、建立风控模型等金融业务全链条运用科技手段赋能效率提升的能力;第二,在制止资本无序扩张、抑制平台型企业垄断的前提下,支持鼓励金融科技公司不断进行创新,让大数据等技术以及创新性的金融产品和业态能有效解决金融交易中因信息不对称导致的融资阻遏问题;第三,不断提升金融数据的要素配置效率;第四,大力加强监管科技,不断提升对金融科技发展的监管水平和监管有效性。


其中,高校的作用主要包括培养金融科技人才、开展金融科技理论和技术研究,以及与金融机构或金融科技企业合作搭建金融科技实验室,联合培养实用型人才。随着金融科技全面迈入“积厚成势”的新阶段,无论是金融机构还是金融科技公司,对金融科技人才的需求将大幅提升,这要求高校要加快培养金融科技方面人才。现阶段金融科技的理论还不成熟,社会各界对其孵化环境、产生的效益、赋能机制、风险、经济影响等相关问题还不甚了解,高校可基于自身理论高度开展前瞻性的学术研究,或对相关技术进行开发与测试,为金融科技的实践发展建言献策。金融科技是一个非常前沿的学科,业界的技术探索与应用很可能领先高校,因此,高校和业界企业有必要开展校企合作,发挥各自的比较优势,联合培养实用型人才。


《金融科技时代》:目前,金融科技人才缺口问题日益严峻,在金融科技人才培养方面,您认为我国目前存在哪些不足,该如何缓解这一问题?

刘少波:根据普华永道的预测,未来中国金融科技人才总缺口达150万;据零壹智库2019年发布的《金融科技人才需求手册》,广东金融科技行业对相关专业应届毕业生的需求逾5万人。但从供给的角度来看,至2021年,广东地区开设金融科技专业的高校只有5所,据这些高校的培养计划,每年培养的金融科技专业学生只有300多人。


金融科技人才缺口问题的症结,在于金融科技的现实发展非常迅速,而高校的人才培养需要一定的周期,而高校传统单学科的培养模式难以培育交叉型复合人才,出现金融专业的毕业生不熟悉技术、技术专业的毕业生不了解金融的窘境。此外,高校的专业设置程序复杂,学校在专业设置上自主权有限,因而高校难以根据现实发展需要及时设置新兴专业。


基于以上不足,要缓解金融科技人才缺口问题,关键是要大力推动金融与信息技术的学科融合发展,培养金融与现代信息技术密切结合的复合型人才,同时要加强校企合作,使学校的人才培养与现实需求紧密结合,让老师能及时了解金融科技现实发展的最新状况,让学生能到金融科技企业或金融机构的金融科技相关岗位实习,提升人才培养与岗位需求的匹配度。


《金融科技时代》:金融科技人才紧缺的现状,对高校专业设置有何影响?面对金融科技热点更新快速的情况,您认为高校应如何精准培养适应未来市场需求的人才?

刘少波:国家教育主管部门面对金融科技人才需求态势,允许国内高校申请设立金融科技专业。


从目前及未来相当长时间看,社会对金融科技人才的需求领域主要包括各类金融机构、金融科技企业、各类金融科技交易所(平台),金融监管部门以及政府相关部门,此外,很多大型企业基于投资、融资、财务管理以及风险管理等的需要,也对金融科技人才有大量需求。高校首先应针对这些需求进行人才培养。金融科技是现代前沿信息技术与金融业的深度融合,并在创新驱动下对金融业产生全面、深刻甚至是颠覆性的影响。由此决定了金融科技领域需要的是既懂得现代前沿信息技术又熟悉金融业务并能将二者很好结合起来,特别是在现代科技赋能金融业提质增效上有所作为的跨学科复合型人才。此外,近年来金融科技热点更新快速,数字供应链金融、量化投资、比特币、数字人民币等概念热度更迭频繁。面对这种纷繁缭乱的状况,高校在培养金融科技人才方面,不仅要正视和适应,更要保持定力,核心在于培养能够运用现代技术赋能金融业发展并有效服务实体经济的复合型人才,否则就有可能发生偏误。这就要求高校在培养目标设定、课程体系设置、师资力量配备、实验实习要求等方面进行系统和精心设计。


04

立足大湾区战略目标  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

《金融科技时代》:近年来,粤港澳大湾区迎来历史性发展机遇,不断加大对科创企业的扶持。您认为应如何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从而将大湾区金融科技的理论与实践推向新的高度?

刘少波:目前大湾区已成为全国乃至全球科技创新最活跃的地区之一,也是全国乃至全球金融机构、金融科技公司、高等院校和研究机构密集的区域之一,具有开展产学研深度融合的良好基础。


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必须确立融合发展要服务和达成的战略目标。同时,需要形成一套激励相容的体制机制,包括动力机制、利益分配机制、结构性连接机制等。这些机制设计主要受市场驱动,但政府也要通过政策进行有力引导和激励。


在战略目标定位方面,建设国际金融枢纽是粤港澳大湾区金融发展的主要目标。在金融科技领域,未来发展要力争成为引领全球金融科技创新发展的制高点,要引领金融科技发展的标准和规则制订,要产生一批在金融科技底层技术方面具有强大创新能力的金融科技公司,要在金融科技赋能金融业提质增效并有效服务实体经济方面实现有效对接和全面突破。


在体制机制方面,要构建有效的动力机制,政府要制定政策,最大限度地激发各方参与合作的动力,其主要着力点应是确保金融科技企业、金融机构、高校和研究机构各自功能和优势的充分发挥和有效互补,各方要形成合力,在金融科技的关键问题上进行集成攻关。


在利益协调及分配机制层面,金融科技企业及金融机构更强调新型信息技术的专有权,以最大限度获得技术创新投资的收益;高校及研究机构强调新知识或发明的首创权,并通过金融科技知识和技术手段的广泛传播获得优先求偿权。因此,政策关注点应是平衡各方的利益诉求,努力规避合作中可能的“制度崩溃”。


在结构性连接机制层面,最重要的结构性因素是创立和健全连接金融科技产学研合作的各类中介机构。这类机构的组织形式是非常多样化的,既有高校或研究机构内部的技术转让部门、产业联络或成果孵化机构,以及大学科技园等,也有致力于区域或产业发展的公共机构,或支持特定类型企业的公共机构或实验室网络。这些中介机构的核心作用是提供产学研机构之间互通对接的渠道,既促进知识从学研部门向金融科技产业转移,也推动数据资源、研究工具和技术需求回流至学研部门。


此外,随着金融科技企业或金融机构、风险投资机构越来越多地创办各类商业孵化器、加速器以及创新资源共享平台,越来越多新的中介组织开始涌现。因此,大湾区金融科技产学研合作的政策关注点应是不断增进这些中介机构的合理性和专业性,并采取必要的财税金融政策给予正向激励,以及提供长期的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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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

来源:《金融科技时代》2022年第5期

编辑:SCIF宣传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