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广东正式印发《关于贯彻落实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意见的实施方案》,该《实施方案》被看作是广东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施工图”和“任务书”。广东高校经济类学者纷纷表示,《实施方案》的出台,将进一步推进金融开放创新,深化内地与港澳金融合作,加大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力度,提升粤港澳大湾区在国家经济发展和对外开放中的支持引领作用。
《实施方案》中,广东结合实际聚焦五方面提出了80条具体措施。
在促进粤港澳大湾区跨境贸易和投融资便利化方面,《实施方案》提出将广东自贸试验区更高水平贸易投资便利化试点范围扩大至粤港澳大湾区内地;推动开展本外币合一的跨境资金池业务试点;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内地银行开展人民币对外贷款业务等19条具体措施。学者表示,粤港澳大湾区是我国对外贸易量最大的区域,以往区域内的市场主体面临着结汇、汇兑等方面的困难,而《实施方案》的落地,对推动对外贸易提质增效具有重大意义。
暨南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教授蒋海:
(允许)其他地区国家的机构能够在我们粤港澳大湾区设立分支机构
以前我们是设上限的(境外投资者)参股比例
投资的比例不超过50%,那么现在我们不设上限,100%也是可以的
在切实防范跨境金融风险方面,《实施方案》提出强化金融监管协调;推动完善创新领域金融监管规则,研究建立跨境金融创新的监管“沙盒”;加强粤港澳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等10条具体措施。学者表示,“沙盒”管理模式给金融科技创新企业创造了一个“安全空间”,相关企业不用去走准入或者资质申请的流程就可以在真实市场中测试自己的金融产品,让用户在受保护的前提下接触新产品,享受新模式的效率而不被风险所伤。
来源:广东广播电视台
记者:李新邢燕(见习)
摄像:李永雷张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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